2020年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出台!积极推动钢铁行业战略性重大兼并重组
来源:中国冶金报社  编辑:管理员   2020年06月22日 09:04

6月18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该《通知》表示,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开展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专项督查抽查,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项目死灰复燃。《通知》明确,要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进一步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办法,加强钢铁产能项目备案指导,促进钢铁项目落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严格落实安全、环保、能耗、质量、用地、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,严禁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,严肃查处各类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,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,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。指导企业复工复产,做好行业运行监测分析,维护行业平稳运行。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绿色化发展,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、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,发展电炉钢工艺。进一步推动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,增强企业创新意识,为钢铁行业实现由大到强转变奠定坚实基础。

《通知》还要求依法依规加快处置2019年底摸底确定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的“僵尸企业”。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完成已摸底确定并上报的钢铁、煤炭行业“僵尸企业”处置工作。

此外,《通知》表示,要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统筹考虑区域发展需求和产业布局,发挥各地比较优势,构建科学合理、安全环保、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。推动钢铁、煤炭、电力企业兼并重组和上下游融合发展,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,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。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科技创新优化生产要素配置,提高行业安全环保水平和企业竞争力,推动先进产能向优势地区和企业集中。鼓励传统钢城煤城开展转型升级,通过技术创新、产业融合、发展新兴产业等方式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,推动产业向专业化、高品质和价值链高端延伸,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该通知明确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19个要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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